足迹
大乾憨婿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九百七十三章 大胜!(第2页)

  "杀!"

  一千骑兵冲锋,兴奋的嗷嗷叫。

  不想杀北奴狗的士兵,不是好士兵。

  逃溃的北奴兵,顷刻间白就被冲锋的骑兵杀的横尸当场。

  鲜血染红了雪地。

  温热的血液洒在了盔甲之上,片刻之后,就凝结成了鲜红的冰块。

  秦墨也杀的特别痛快,他没什么武艺,但是有一身的蛮劲儿。

  而且战场上,武艺作用不大,这种时候,手起刀落,就有一颗硕大的头颅飞起。

  秦墨手中特制的钢刀都被砍卷刃了。

  高要则是死死的护持在他的身边。

  砍累了,秦墨停了下来,取出后背的步枪,他虽然算不上神枪手,但是上万发子弹,也将他喂成了一个枪法不错的高手。

  啪!

  扣动扳机,不远处一个北奴骑兵被击落马背。

  "爽!"

  秦墨呼出一口浊气,再次将子弹上膛。

  可惜啊,要是弄出马克沁就更好了。

  但是那玩意,技术要求太高,工业水平要求也比较高。

  而且真正终结骑兵的,不单单是马克沁。

  马克沁的出现只是削弱了骑兵作为主流兵种的地位,所以马克沁出现后,骑兵团还是大规模的存在。

  真正让骑兵彻底退出历史的,是汽车,是坦克。

  在汽车和坦克出现后,骑兵正式退出了主流战场!

  不过对秦墨而言,如果能造出马克沁,任何草原部落,都将变得能歌善舞,热情好客。

  高要则是将刺刀安装在了枪口上,一边放枪,一边保护秦墨。

  包围圈越来越小,地上的敌人尸体也越来越多。